中国小康网3月11日讯 据媒体报道,日前在杭州萧山进化镇,一村民在自家竹园挖笋时,意外挖出来3件古代陶瓷器,并主动上交萧山博物馆。
经初步鉴定,这三件文物为春秋战国时期的原始瓷碗,距今约2500多年,保存较完整十分难得。
博物馆研究人员表示,从瓷器形状判断,应该是当时人们吃饭用的碗。另外,这件事也进一步印证,萧山是古越国生产陶瓷器的中心之一。
村民的举动也被网友点赞,据了解,《文物保护法》规定,中国境内地下、内水、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,属于国家所有。
挖到文物到底应该怎么处理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第三十二条规定: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,应当保护现场,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,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,如无特殊情况,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赶赴现场,并在七日内提出处理意见。文物行政部门可以报请当地人民政府通知公安机关协助保护现场;发现重要文物的,应当立即上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,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十五日内提出处理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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